LAWYEON / Law Firm Lawyeon
编号EP01 · REV.01 状态已发布 免费咨询 [↗]
系列
Episode 1 · 商业移民系列
类别
[Business & Investment]
发布
2026.04.10 · REV 2026.05.06 · ~13 分钟
01

外国人如何在韩国创业 — D-9-4、D-9-5 与个体经营签证完全指南(2026)

[ 说明 ] 本文是面向考虑移居韩国进行商业移民的外国人的系列首篇。详细的行业与加盟选择逻辑在第 2 集,完整的移居与开业流程在第 3 集,定居后的生活在第 4 集中分别讨论。
§ 01 / 10

韩国的商业签证不只是 D-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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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希望在韩国开展业务的外国人来说,他们最先接触到的签证类别通常是 D-8 签证。海外的移民咨询机构、韩国政府的英文资料以及大多数媒体报道都将 D-8 介绍为韩国的“商业签证”。因此,许多申请人误以为在韩国开展任何业务都需要 D-8 签证。

但在实际操作中,D-8 是为设立法人公司或对现有公司进行投资的外国人而设计的。其子类别清楚表明这一点:D-8-1 适用于外国投资法人的核心专业人员(如高管),D-8-2 适用于风险企业的创始人,D-8-3 适用于与韩国国民合资的合伙人,D-8-4 适用于以技术为基础的初创企业创始人。所有子类别都以法人或投资支持的企业为前提。申请人在韩国设立或加入一个公司实体,并以代表人或高管身份在韩居留。

但是大多数考虑商业移民的人并不打算开展法人级别的企业或科技创业。他们计划的是个体经营的小型企业:便利店、咖啡馆、无人零售店、韩国餐厅、美容美发店、自助洗衣店。对于这类移居,D-8 并不是合适的签证 —— 应当适用的是另一个签证类别。

§ 02 / 10

D-9-4 与 D-9-5 —— 为外国个体经营者设计的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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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为外国个体经营者专门设有一条独立的签证通道:D-9-4D-9-5

D-9-4 · D-9-5 速览
签证适用申请人最低投资额
D-9-4从海外汇款至韩国、以本人名义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并亲自经营的外国人3 亿韩元以上
D-9-5持有韩国硕士以上学位 —— 或学士学位加 30 分以上 OASIS 积分(基于积分的创业资格审查)—— 在韩国开展创业的留学毕业生1 亿韩元以上
※ 两种签证均对所有国籍开放,且几乎不限制行业。

D-9-4 不涉及设立法人公司。申请人以本人名义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国籍没有限制,可经营的行业范围非常广泛。

D-9-5 是为从韩国大学毕业的外国留学生设立的特殊通道签证。它允许在韩国完成学业者不必返回本国,而以创业者身份继续留在韩国,且投资门槛大幅降低。

▲ NOTE
虽然这两种签证都直接对应个体经营小型企业的商业移民路径,但在海外移民咨询机构关于韩国的资料中,它们几乎完全缺席。由于 D-8 已成为“韩国商业签证”的默认参照点,许多申请人要么彻底放弃韩国商业移民,要么走上不合适的 D-8 路径 —— 仅仅因为不知道个体经营这条通道的存在。

Lawyeon 出入境·移民支援中心专注于 D-9-4 与 D-9-5 —— 即面向外国人的个体经营商业移民通道。我们将韩国个体经营移民的法律法规、合同与运营层面整合到一个项目中,这是我们的专长领域。

§ 03 / 10

“投资是否被认可”评判的不是金额而是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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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投资门槛本身很简单:D-9-4 为 3 亿韩元以上D-9-5 为 1 亿韩元以上。数字本身一目了然。但审查中真正重要的不是资金的规模,而是这些资金以何种方式到达韩国

01
要求 01

以申请人本人名义汇款

投资资金必须从申请人本人的海外账户汇至以申请人本人名义在韩国开立的账户。来自第三方账户的资金、在韩国借贷的资金、通过加密货币流入的资金、通过汇款或支付应用程序流转的资金均不被认定为投资资本。即使家属代为汇款,申请人也必须另行证明该笔资金实质上属于申请人本人。

02
要求 02

汇款用途明确

向韩国汇款时,向银行申报的用途必须明确写明“投资”。如果资金最初以“生活费”“旅行费”“学费”等名目申报,之后再转为业务用途,则被认定为投资资本会很困难。

03
要求 03

资金来源合法性

申请人必须能够证明这些资金在本国是如何积累的。工资收入需要在职证明与工资单;营业收入需要经营记录与税务申报;继承或赠与需要相应证书;资产出售需要买卖合同与销售款记录。来源的清晰度在审查中比投资的绝对金额更重要

§ 04 / 10

1 亿韩元中的部分可以是境内资金 —— D-9-5 的特别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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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 D-9-5,1 亿韩元投资额中最多 5,000 万韩元可以由在韩国境内筹集的资金构成。其余 5,000 万韩元仍须为从海外汇入的境外资本。

通常符合“境内筹集”条件的资金包括申请人在韩国留学期间积累的储蓄 —— 例如打工所得、教学助理工资、奖学金,或申请人在持 D-2(学生)或 D-10(求职)签证居留期间存入韩国账户的家属汇款。即便如此,申请人仍须证明这些资金的合法积累过程。

▲ NOTE
这一条款的设计初衷是让在韩国完成学业的人能够在不依赖本国汇款的情况下在韩创业。对于无法从海外汇出全额资金的申请人,或在韩国留学期间已积累一定储蓄的申请人,D-9-5 在实质上比 D-9-4 更易于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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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 / 10

资金须用于何处才能被认定为“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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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将汇入的资金存入韩国的个人账户并不能将其认定为投资资本。必须有资金确实投入业务的书面证据

投资资金的认可用途与不认可用途
认可的支出用途不认可的支出用途
加盟费 · 商铺押金个人生活费(住房、餐饮、通讯)
室内装修 · 设施与设备与业务无关的资产购买
首期库存采购向申请人或家属的借贷
顾问与咨询费 · 运营资金向无明确业务实体的对象付款
※ 每一项都需要汇款记录、合同、税务发票及收据;资金来源必须可追溯至申请人本人的汇款账户。

正因如此,我们的项目设计始于预算分配方案。与其先汇出 3 亿或 1 亿韩元再决定如何使用,不如在移居前就设计好支出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资金调动,以确保签证审查时投资资本能被完整认可

§ 07 / 10

已在韩国居留者 —— 通过资格变更继续以商业签证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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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内容均假设是从海外移居韩国。但也存在已在韩国居留的外国人。典型情况包括以韩国配偶家属身份持 F-3(同伴家属)的人、受雇于韩国企业持 E-7(特定活动)的人,以及持 D-2(学生)或 D-10(求职)的人。

已在韩国居留者可以通过居留资格变更继续以商业签证居留,无需返回本国。无需通过韩国驻外领事馆办理新的 D-9 签证,而是直接向韩国境内的出入境管理事务所提交申请。本国文件准备的负担大幅减轻,且整个流程可在韩国境内完成、居留不间断。

对于符合 D-9-5 要求的留学毕业生而言,这是默认路径。由于韩国学历与居留记录均可在境内核实,境内资格变更是自然的选择。目前以雇佣或同伴家属身份居留韩国、希望转入创业的人,只要符合要求,同样可以申请境内资格变更。

§ 08 / 10

停留期间与延长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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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 D-9-4 还是 D-9-5,初次居留期通常为 1 年。要在韩国继续居留超过 1 年,必须办理停留期间延长。

延长审查的核心评判标准是业务是否实际运营。具体而言,营业收入实绩、税务申报记录、营业场所维持状况、雇佣状况以及商铺租约的延续性都会受到审查。仅在签证发给时形式上满足投资门槛,却无实际经营活动的申请人将很难获得延长。

▲ NOTE
由此可见,在商业移民中,取得签证并不是终点 —— 持续维持实际经营活动是维持居留资格的条件。这正是我们除了初期移居与开业工作之外,另设单独的定居后法律支持服务的原因。第 4 集将详细讨论这一长期视角。
§ 09 / 10

邀请同伴家属 —— 配偶与子女以 F-3 身份赴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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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4 或 D-9-5 持有人可以邀请配偶与未成年子女赴韩。家属获得的居留资格为 F-3(同伴家属)

邀请程序如下:主申请人首先向韩国境内的出入境管理事务所申请 签证发给认定书(CCVI,사증발급인정서);身处海外的家属则凭此认定书向当地韩国领事馆申请 F-3 签证。F-3 居留期与主申请人(D-9 持有人)的居留期相挂钩。主申请人获得延长时,家属的 F-3 也可一并延长;反之,主申请人居留终止时,家属的 F-3 同样终止。

关于 F-3 还需注意:原则上限制就业。如果配偶希望在韩国另行就业,须另行考虑从 F-3 变更为允许就业的居留资格。学龄子女可入读韩国公立或私立学校,大学入学则提供面向外国学生的特别录取通道。

邀请父母仅凭 D-9 持有人的居留资格无法实现,须通过其他居留资格(例如 F-1 访问·同居)单独审视。需要邀请的家属范围以及各家属的居留资格设计,是我们在预先咨询阶段共同确认的内容。

§ 10 / 10

下一集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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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我们完成了对韩国商业移民签证体系的概览 —— 为何对于外国个体经营创业者而言,D-9-4 与 D-9-5(而非 D-8)才是正确的签证类别,以及该体系在实务中如何运作:投资认定、已在韩居留者的资格变更、停留期间延长以及同伴家属邀请。

接下来的三集将从签证转向项目本身。

02
集 02

第 2 集 —— 行业选择与加盟为何合适

哪些行业适合商业移民申请人?韩国居留经验如何改变行业选择?为何由韩国《加盟事业公平交易法》强制公开信息支持的韩国加盟体系是新移居者最具可预测性的路径?

03
集 03

第 3 集 —— 五阶段移居流程

预先咨询、正式咨询、启动、定居、后续支持的实质 —— 项目如何从本国出发,一步步走到韩国开业当天。

04
集 04

第 4 集 —— 永久居留与定居

长期居留、F-2-99 到 F-5 的路径、家属定居、不动产、租赁保护、医疗保健以及持续法律支持的结构 —— 签证发给后开始的长期视野。

Lawyeon 出入境·移民支援中心由 Lawyeon 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口译协调员与创业移民专家组成,专门支持外国人通过 D-9-4 与 D-9-5 进行个体经营商业移民。预先咨询免费,申请人可直接从本国通过我们的咨询线程提出咨询。